您好,欢迎进入安徽邓通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官网!
400-860-0009
2022年秋季拍卖会
  • LOT 4014
    明 罗田县徵完景泰二年分轻赍艮吏陈志顺 五十两银锭
    起拍价(人民币): 30000
    评级编号: 方乾 MS62
    已成交
    成交价(人民币): 97750

    拍品描述

    明罗田县徵完景泰二年分轻赍艮吏陈志顺五十两银锭一枚,重1867g。字戳清晰完整,原味老包浆,状态自然舒服,开门见山。除了金花银和麦粮折银等田赋折银外。在明代银锭中还有—类很特殊的耗米折银,称为“轻赍银”。轻赍的原意是“便于携带。”明代漕粮运输有民运和军运两种,永乐以后,远程运输都是由军队来完成,民运仅运至指定的地点,再由军队运至京城。其运输费用是由军民双方议定后,然后由粮户支付给军队,这些费用是来源于另外加收“耗米”来作为运费。具体征收办法是百姓在缴纳漕米时,须按比例加缴耗米。随着明中期折银的普遍,这部分耗米也部分折成白银,即粮运轻赍银。轻赍银产生于成化二十二年(1486),当时的松江知府樊莹对民运漕粮实行改革,以往按照实物征收起运,运输费用以米易银开销,改为运输费用直接征收白银。 除了用于运费外,轻赍银还用于功臣和军官的俸禄。1558年以后,由于辽东战事危机,军事开支大增,上缴太仓库的轻赍银大半是用于军费开支的。 出处:《明代赋税银锭考》方乾 MS62。